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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海区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02-08     浏览量:30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江海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仅限春节期间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指定燃放时间

2024年2月9日至2月24日期间19时至23时(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可在指定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指定燃放、售卖地点

燃放区域位于西江外滩公园横沥水闸侧小广场,长度约400米。指定临时零售点距燃放区域约80米处,以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燃放安全责任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垃圾自行带走,并积极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提醒

烟花的燃烧温度根据配方不同最高可达1300℃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呢?↓↓↓

1、燃放前,注意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

2、燃放时,严禁将喷射口对准他人;

3、燃放后,妥善处理碎屑,避免存在阴燃情况;

4、禁燃区内、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请前往安全空旷的地点;5、严禁在室内燃放,严禁儿童独自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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