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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三区货车三轮车禁行限行规定

01-31     浏览量:23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有效改善我市交通秩序,规范车辆禁限行区域管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自2024年2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禁行、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货车交通管制措施

(一)货车管制的车辆类型

车辆类型为中、重型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其他类型货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二)货车禁限行区域划定

1.蓬江区

(1)禁行区域:蓬江区环市三路(含)——环市二路(含)——环市一路(含)——建设二路(含)——迎宾大道中(含)——港口二路(含)——港口一路(含)——东华路(含)——江门河(含边界路段)围合的区域,白沙大道、发展大道、白石大道、江侨路辅道(建设三路—潮连桥)、建设三路(篁庄大道—江侨路)、篁庄大道、群福路、新昌路、体育路(新昌路至华安路)路段、荷塘镇中兴三路(四方桥至篁湾岗)路段、滨江大道。

(2)限行区域:江会路江咀水闸(含)——天河西路(含)——珠三角环线高速高架桥底(含)——江门大道辅道(含)——江侨路(含)——西江河(含边界路段)——江门河(含边界路段)围合的区域。

2.江海区

(1)禁行区域:胜利南路(胜利大桥至五邑路段)(含)——江南路(含)——江海一路(含)——江海二路——南山路——五邑路围合的区域以及永康路(含)——金瓯路——东海路(含)——五邑路围合的区域。

(2)限行区域:五邑路新礼大桥脚以东(含),五邑路(含)——胜利南路(含)——金瓯路(含)——江睦路(含)以北,江睦路(含)——江海四路(含)以西,五邑路新礼大桥脚(含)——江海四路(含)以南的围合区域。

3.新会区

(1)禁行区域:圭阳路劳大红绿灯路口——圭阳路红绿灯路口段、圭阳路圭阳红绿灯路口——圭阳路与振兴一路交叉路口段(含)、振兴一路(含)、侨兴路侨兴南红绿灯(含)——新会大道车站红绿灯路口段(含)、新会大道车站红绿灯路口——新会大道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段、工业大道北、南安路(含)、北安路(含)、北安北路、陈经纶校道(含)、圭峰西路北园红绿灯路口(含)——育才路红绿灯路口段(含)、圭峰路北园红绿灯路口(含)——圭峰路劳大红绿灯路口段围合的区域。

(2)限行区域:圭峰路滑草场红绿灯路口——劳大红绿灯路口段、圭阳路劳大红绿灯路口——圭阳路红绿灯路口段、冈州大道东东平交红绿灯路口——圭阳路南红绿灯路口段、新会大道、文华路、明德一路、启超大道中心南红绿灯路口——金牛红绿灯路口段、厚德路、今洲路、三和大道区政府红绿灯路口——三和大道北红绿灯路口段、冈州大道西金沙红绿灯路口——西平交环岛段、西门路金沙红绿灯路口——北安路红绿灯路口段、北安北路。

4.江门大道

江门大道蓬江区龙舟山立交——江门大道南东线大洞桥三江镇官田段、江门大道南西线小冈梅冈牌坊段主线及辅道设置为限行区域,其余路段不受限制。

(三)交通管制时间

1.上述禁行区域内,除特定路段列明具体禁行车型和时间外,重型货车禁止24小时通行;中型货车允许9:00-11:00和19:00-24:00通行,其余时段禁止通行。

2.上述限行区域内,每天早晚交通高峰期7:00-8:30,17:30-19: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四)货车管制路段通行报备

在禁行和限行区域和管制时间内,因生产需要确需通行的重、中型货车,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向辖区交警大队报备通过后,按指定线路和时间段通行。

二、三轮车交通管制措施

三轮车在以下划定区域内禁止24小时通行。

(一)蓬江区:江会路江咀水闸(含)——天河西路(含)——珠三角环线高速高架桥底(含)——江门大道辅道(含)——江侨路(含)——西江河(含边界路段)——江门河(含边界路段)围合的区域。

(二)江海区:五邑路新礼大桥脚以东(含),五邑路(含)——胜利南路(含)——金瓯路(含)——江睦路(含)以北,江睦路(含)——江海四路(含)以西,五邑路新礼大桥脚(含)——江海四路(含)以南的围合区域。

(三)新会区:圭阳路劳大红绿灯路口(含)——圭阳路与振兴一路交叉路口段(含)、振兴一路(含)、侨兴路侨兴南红绿灯路口(含)——新会大道车站红绿灯路口段(含)、新会大道车站红绿灯路口(含)——工业大道路口段、工业大道北、南安路、北安路、北安北路、陈经纶校道(含)、圭峰西路北园红绿灯路口(含)——育才路红绿灯路口段(含)、圭峰路北园红绿灯路口(含)——圭峰路劳大红绿灯路口段(含)围合的区域以及圭峰路滑草场红绿灯路口至圭峰路劳大红绿灯路口段。

(四)江门大道全路段主线道路、五邑路主线道路(新会段除外)。

三、其他特定交通管制措施

(一)滨江大道全天24小时禁止30座(含)客车通行(城市公交车除外)。

(二)江门大道全路段主线道路和五邑路主线道路(新会段除外)禁止包括摩托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禁限行措施的车辆和人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通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关于调整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货车、三轮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江府告〔202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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