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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儿童医保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待遇有哪些?

09-12     浏览量:25

儿童参加江门市居民医保后可享受的待遇

儿童参加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享受以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家庭困难儿童可享受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1.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儿童按9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2.符合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对象的儿童按8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8万元;

3.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2万元。

二次救助待遇标准

对经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救助后自负医疗费用(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在2000元或以上的,给予其自负医疗费用80%的二次医疗救助,二次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

其他医疗救助相关规定

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治疗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限定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救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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