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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钱可以转移吗?

12-09     浏览量:69

问: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吗?

答:参保人员出现以下各种特殊情况时,可到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处理个人账户资金:

1.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2.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3.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经本人申请,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4.参保人员死亡后,经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划入本人银行账户,或者按规定继承。

5.参保人员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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